怎样面对“不治之症”?

时间:2014-06-29 作者: 点击:
    医学不是神学,不可能超越任何生命规律,医学让能留下的尽量留下,让不能留下的有尊严的离开。
    对于“不治之症”,在更多的例子中,医生们只是单纯出于害怕被诉讼,而不得不进行各项治疗,以避免官司缠身的下场。最客观的态度就是看医生如何面对自己的“不治之症”——很多医生选择放弃“过度治疗”。
    面对即将死亡没有什么希望回转的患者,即使医生本人并不想进行“无效治疗”,他也必须得找到一种能无愧于病人和家属的方法。假设一下:急诊室里站满了面露悲痛,甚或歇斯底里的家属们——他们并不懂医学。在这种时候,想要建立相互的信任和信心是非常微妙且难以把握的。如果医生建议不采取积极的治疗,那家属们很有可能会认为他是出于省事、省时间、省钱等原因才提出的这个建议。当需要处理涉及到“临终治疗选择”一类的事宜时,医生会尽早把自己认为合理的方案一一列出(任何情况下均是如此)。一旦病人或家属提出不合理要求,医生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该要求可能会带来的不良后果一一解释清楚。
   我曾收治过一位律师病人,出生于显赫的政治世家。她患有严重的糖尿病,并且循环功能很差,更糟的是,她的脚逐渐变得疼痛难忍。作为业内人士,我权衡了利弊后,尽一切可能阻止她去做手术。但是,她最后还是找了位我不认识的外院专家,后者并不很了解她的全部状况,因此,他们决定在她血块日益积聚的双腿上做支架手术。这次手术没能恢复她的循环功能,同时由于糖尿病,她的创口无法愈合。很快,她的双腿开始坏疽,最终截肢了。两周后,在那个为她进行了手术及之后所有治疗的著名医学中心里,她去世了。
    这种治疗的结局他们见得太多,所以医生们不对自己过度治疗。几乎所有人都能呆在家里宁静地离去,伴随的疼痛也可以被更好地缓解。临终关怀和过度医疗相比,更注重为病人提供舒适和尊严感,让他们能安然度过最后的日子。值得一提的是,研究发现,生活在临终护理所的终末期病人比患有同样疾病但积极寻求治疗的病人活得更久。
    很多年前,小位发了一场病,事后查出是肺癌,并已扩散至脑。我带着他去见了各种专家门诊,最后明白了:像他这种情况,如果采用积极治疗的话,需要每周3-5次去医院化疗,而即使这样他也最多只能活4个月。最终,小位决定拒绝任何治疗,仅仅服用防止脑水肿的药物,回家休养。他做了许多小时候爱做的事,去了多家公园。有时也宅在家。他热爱体育,他最中意的事就是边看体育赛事,他甚至长胖了几斤,每天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他没有经受剧烈的疼痛,情绪一直很饱满快活。直到有天没再醒来。他昏睡了三天,最后安静地走了。这八个月来他在医疗上所有的花销,仅仅为20元的药费。
    小位不是医生,但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想活得有质量,而非数量。我们中的绝大部分人,不也正是这样想的吗?假如死亡也有一种艺术形式,那它应该是:有尊严地死去。放弃抢救,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对于绝大多数医生来说都不。当死亡最终来临的时候,宁愿不被奋力抢救,安详地睡去。